中国社会科学院财政与贸易经济研究所研究员于立新认为,会展业应作为我国企业适应全球化的重要手段,成为企业拓展海内外市场的桥梁。特别是一些有条件的地区、重点的制造类行业以及相关行业协会和展览企业,应该抓住会展业新一轮发展的有利时机,加快规范展览业市场,扩大对外合作,全面提高展览业的质量和水平,从而挖掘经济发展潜力,调整产业结构,增加就业,推动国民经济迈上新台阶。
国际通行的判断是,一个城市或地区如果基础设施相对完备,人均收入在世界中等以上,服务业在GDP中的比重超过制造业且过半,外贸占国内生产总值比重接近或超过10%,行业协会力量相对较强,且具有一定的地理位置优势,那么会展经济就应得到重视并实现强势发展。此外,一个地方的会展行业与当地的产业发展特点密切相关,必须根据经济发展方向,确立会展专业品牌。
加大开放有序竞争
长期以来,海外展览公司在国内开展活动,只能通过与国内的展览公司或机构进行合作,即“借腿走路”。时至今日,展会审批制度以及展会主办方资质认定等计划经济烙印,仍不同程度存在,也由此滋生了一些展览公司依赖政府“喂奶”保护、甚至以贩卖展览批文牟利的不公平、不公正现象。
2004年初,商务部颁布了《设立外商投资会议展览公司暂行规定》,批准外商可以在中国成立独资的展览公司,并可在中国境内主办、承办各类经济技术展览会和会议。但2006年以来,很多外资会展企业在华业务重点已经不是设立办事处、子公司或组建合资公司,而是倾向于通过资本运作,收购或者并购国内有一定资质的展览企业或者有一定品牌影响的国内展览项目。此外,外资展览公司之间“强强联合”或者是外资对国内展览企业“大鱼吃小鱼”的趋势,也在加速国内会展行业优胜劣汰的步伐。
王锦珍认为,尽管海外会展机构已经从场馆建设、合作办展、展台搭建、展品运输、展会认证以及教育培训等多种层面全面渗透到中国会展市场,但会展业的国际化竞争程度仍不充分,中外合作仍然具有较大的市场空间。他主张,应加大会展行业开放力度,以鼓励市场竞争并引导竞争,提高会展行业的组织化程度。
来源:中国会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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